各项目负责人:
2021年度文明互鉴与“一带一路”研究中心课题将于2023年4月召开项目结题评审工作会,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3月24日前将结题材料提交文明互鉴与“一带一路”研究中心办公室1202-1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 结项材料报送
《鉴定结项审批书》、最终成果和其他材料。三部分均须单独成册,胶装或中缝装订
1.结项审批书2份(经费决算页盖财务、审计签章)(A3双面,中缝装订)【请根据项目类别对应下载附件中的审批书】
2.查重报告2份(中国知网CNKI重复率15%以下,加盖查重单位鲜章)
3.经费支出明细2份(盖财务章)
4.专家鉴定书(三份)
5.最终成果原件1份、复印件4份
6.意识形态承诺书2份(结项版)
7.以上材料电子档需发送至电子邮箱:ydyl_cdu@163.com 命名方式:姓名+项目编号+项目名称+学院(部门)
二、鉴定结项程序
课题负责人将相关材料纸制版提交到文明互鉴与“一带一路”研究中心办公室1202-1。
电子版压缩包命名“项目负责人+课题名称+结项材料”并发送至ydyl_cdu@163.com。
研究中心收到结题材料后:
1.聘请专家对成果进行鉴定。
2.根据专家鉴定书面意见总结该成果的内容、成果价值等,写出审核意见,并依据专家鉴定意见确定研究成果是否结项。
3.结项成果信息将发布于研究中心网站。
4.按照具体鉴定意见,鉴定合格的项目颁发《结项证书》,其他特殊情况另行解决。
三、申请结项延期的项目负责人下载《文明互鉴与“一带一路”研究中心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》,填好后交到文明互鉴与“一带一路”研究中心办公室1202-1,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负责人项目是否延期。
文明互鉴与“一带一路”研究中心
2023年2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