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项目负责人:
文明互鉴与“一带一路”研究中心课题将于2024年12月中下旬召开项目结题评审工作会,请各年度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度与结项时间决定是否结题,已到项目结题期限且无法按时结题的需提交延期申请表,无法完成结题的项目中心将中止该项目,并收回经费。需申请结题或延期结题的负责人于2024年12月5日前将结题材料提交到文明互鉴与“一带一路”研究中心办公室1202-1,具体要求如下。
一、结项材料报送
《鉴定结项审批书》、最终成果和其他材料。三部分均须单独成册,胶装或中缝装订,包括:
1.结项审批书2份(A3双面,中缝装订)【对应下载附件中的审批书】
2.经费使用明细(校外负责人提供,单位财务处打印盖财务处章)
3.结题成果为著作的提供原件3份,无需提供复印件;结题成果为学术期刊论文的提供原件1份,复印件3份
4.意识形态承诺书1份(结项版)
以上材料电子档需发送至电子邮箱:ydyl_cdu@163.com 命名方式:姓名+项目编号+项目名称+学院(部门)
二、鉴定结项程序
课题负责人将相关材料纸制版提交到文明互鉴与“一带一路”研究中心办公室1202-1(校外邮寄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成都大学1教1202-1,李老师收,15884541007)。电子版压缩包命名“项目负责人+课题名称+结项材料”并发送至ydyl_cdu@163.com。研究中心收到结题材料后:
1.聘请专家对成果进行鉴定。
2.根据专家鉴定书面意见总结该成果的内容、成果价值等,写出审核意见,并依据专家鉴定意见确定研究成果是否结项。
3.结项成果信息将发布于研究中心网站。
4.按照具体鉴定意见,鉴定合格的项目颁发《结项证书》,其他特殊情况另行解决。
三、申请结项延期
申请结项延期的项目负责人下载《文明互鉴与“一带一路”研究中心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》,填好后交到文明互鉴与“一带一路”研究中心办公室1202-1,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负责人项目是否延期。
文明互鉴与“一带一路”研究中心
2024年11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