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流合作

交流合作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交流合作 > 正文

讲座回顾 | 四川大学金惠敏教授应邀到校讲座

发布日期:2025-11-01    作者:中心办公室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2025年10月30日下午,四川大学金惠敏教授应邀做客成都大学“名家讲座”,在天府文化研究院学术报告厅以“新主体概念”为核心展开学术分享。本次讲座由成都大学社科处、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、文明互鉴与“一带一路”研究中心、“一带一路”与巴蜀文化数字化工程重点实验室联合主办,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罗文军教授主持。学院余红艳老师、中国语言文学专业研究生以及多名本科生到场参与交流。



金惠敏教授从成都大学“自爱、自修、自尊、自强”校训切入,紧扣“自我”一词展开,系统梳理了“文化自信”与“文化自我”的概念关联。他指出,文化自信的核心是对自身文化的认同,而“文化自我”概念从文化自信中提炼而来,与“文化自我性”不可混淆。同样,主体和主体性亦不可混淆。金老师结合大量实例,剖析了文化多元主义的内涵与冲突,指出文化本无优劣之分,但当文化涉及价值观时便可能引发“文化战争”。他对极端文化民族主义的危害进行了批判,强调真正的文化自信不是走向封闭,而是包含了进行文明互鉴的底气和勇气。金惠敏教授还引用了美国心理学家罗伯特·米德“人被追逐而忘我”的案例,来说明自我是反思、记忆和建构的产物,并从哲学层面梳理了西方的“自我”“主体”等概念流变。

随后,金老师重点阐述了“新主体概念”。他认为,新主体概念需克服唯心主义局限,物质世界本身具有动力,如物体的反作用力可视为“初级主体性”,而“人的主体性”是物质世界发展到高级阶段的成果。由此而言,在学科观念上,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并无实质性不同,它们都是一种主体间性对话。在文化领域,“新主体”性不是排他的和封闭的,而是作为个体/实体的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对话,文明互鉴是其中建构文化自信的必要途径。他进一步提出“自然法人”的观点,从而补充了“人法自然”的逻辑链条,为当代文化主体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撑。


在互动环节,针对“文化主体流动性与文化自信稳定性如何平衡”等提问,金老师回应:文化主体的流动性源于文化需适应生产力发展与生存需求,而其稳定性则体现在对自身文化核心价值的坚守,二者通过理性思考与文明互鉴可实现平衡。讲座结束后,罗文军教授认为金老师的讲解兼具理论深度与实例温度,从概念溯源到哲学脉络,从现实冲突到创新观点,环环相扣、逻辑严密,既扩展了师生的学术视野,也为文化自信与文明互鉴的实践提供了新思路。

一审:陈佳慧

二审:余红艳

三审:罗文军